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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11/09

聯隊公告



公告
本大會近來收到各校系詢問聯隊之相關問題,本大會特此開會討論後,做出公告說明。

原本聯隊之規定為:
低於150人之系所方可以聯隊方式參賽(兩系須皆低於150人),若違反隱匿者,判定為棄權,不得繼續參賽,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
本大會針對此聯隊部分特此開會討論後,提出一補充規定,女生聯隊部分,若該校系女生總數低於40人以下(不含40),並且提出證明,即可針對女生的部分進行聯隊。

在此說明:
需聯隊的兩方科系總人數(女生人數)都得低於一定數量之下,方可進行聯隊,此外,聯隊是可跨校聯隊,但一定得是相關科系,才可進行聯隊,若違反隱匿者,經屬查實,判定為棄權,不得繼續參賽,保證金不予退還。